鉴于谷歌(Google)每月吸引超过1360亿次访问量——与接下来12个最受欢迎网站的总和相当——美国联邦法官去年认定该公司在网络搜索领域构成垄断并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这一结论就不难理解了。
上周,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听取了关于应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的最终辩论。他的结论预计将在8月公布。发起反垄断诉讼的美国司法部要求对谷歌进行拆分。司法部希望迫使谷歌出售其Chrome浏览器,禁止谷歌向苹果(Apple)、三星(Samsung)和Mozilla支付巨额费用以成为这些公司的默认搜索引擎,并要求谷歌与竞争对手共享数据。如果这些措施得以实施,无疑将成为自由市场竞争、母爱和苹果派的胜利。
然而,和以往的监管干预一样,关键在于确保任何纠正措施都能预见明天的挑战,而不仅仅是着眼于解决当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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