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最后的重磅炸弹,就是年近半百的刘德华终于一波三折的承认他已婚了。其实他和朱小姐的婚姻就像皇帝的新装,是一个地球人都知道,但碍于各式原因就是打死了也不能说。直到岳父葬礼,身份问题才变得不得不有所交代。即便如此,在刘德华的声明中,还是辗转于孩子啊、医生啊,说到最后还是要向自己的粉丝深深道歉。这哪像是一份结婚声明,分明是份罪己诏。他结婚是不得已的,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了责任,而是为了要一个小孩。他对不起粉丝,对不起媒体,独独对得起那个女人。据说,在日本有一个刘德华的粉丝组织,说好了为他终身不婚,想“梦中见”的人这么多,那朱小姐真是要戴着口罩,跟犯罪分子一样蜷缩在他的背后了。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港台明星正式进入内地影迷、歌迷的视野,少男少女通过电视连续剧、录像带、翻录的磁带开始了自己初次的青春幻想,那些俊朗的小生、明丽的女星的照片被印在廉价的粘纸上,贴满文具盒。大家模仿港台腔、理郭富城头、在粤语歌中咀嚼自己的初恋。那时候的偶像须是完美的,男的帅、女的靓,一个重义,一个纯情,还没到耍个性、玩另类的阶段。当年张国荣第一次来上海做首映,大光明电影院厚厚的玻璃门直接被疯狂的影迷挤到轰然倒地,也许正源于稀缺年代所付出的丰沛感情,大家都爱的格外投入。和他们一起走红的还有三浦友和和山口百惠,银幕上的神仙眷侣真的结婚了,也还是很多人痛彻心扉。为追星而死了人,杨丽娟才不是第一个,只是到了2000年之后,依旧如此,不免让刘德华落下心病。
偶像、巨星不结婚,一说是怕自贬身价。道理太简单,做偶像就是给人充当意淫对象,追星追星,结了婚,想象空间都没了,还追什么追?这一点女明星格外明显,结婚基本上就意味着演艺事业的终结。只要心甘情愿并无大碍,很多玉女都是这么淡出的,周慧敏、林青霞等等。即便是在国内,刘蓓当年在冯小刚的贺岁片中如此光芒,婚后也从一线自由落体。九十年代末期,宁静在大银幕上独领风骚,嫁了那不知名的美国人,便只能在电视屏幕上委屈演些小角色,到《寻枪》里惊鸿一瞥,那声“马山,我回来啦”才有如此的黯然消魂。如今的当红一线,都聪明到不断利用猜测、想象玩捉迷藏,章子怡、周迅、范冰冰、李冰冰哪个真敢结婚,也得是入了豪门,才有退的底气。男星亦如此,除非演技盖过天,否则当小生,处子形象总相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