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看来,番禺修建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因为这是政府决定的事情,也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因此,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坚定不移地推行”。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广州市政府新闻通报会上,他的这番表态在媒体和民众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响。
在这些媒体和民众看来,政府决策应该尊重民意。建垃圾焚烧厂这样的事情,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显然应该进行充分的公开论证。这既关系到周边居民的健康,也反映出政府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程序。这种观念的理论依据是,现代政府的合法性,都以民意为基础。
“尊重民意”成为常用语,其实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在官方传统的话语体系中,那叫做“顺应民心”。听起来,后者对官员的要求更高。然而,事实上,很多官员在宣称自己的决策顺应民心的时候,一点也不会脸红;当他们被要求尊重民意的时候,反而感到紧张了。从语言研究的角度看,一个熟语可以让人很自然地撒谎,因为人们对它的含义已经熟视无睹了;而一个生词所带来的障碍,能够起到提醒的作用。不过,从政治实践上来分析,我们就会发现,“民意”和“民心”在两种不同的语境中,指的并不是同一个东西。这种使用相同或者相近的语言,各自说着完全不同的话,让官员和民众都感到困惑。这种现象,在manbetx3.0 社会转型期间,总是一再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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