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珍自焚,是这个年末最令人震撼的新闻。但是,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并没有理解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官员们无法定义唐福珍的行为,因此把她和她的家人的行为一起打包,称为“暴力抗法”,让民众感到巨大的“余震”。毕竟,用武器抵抗与自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情。
首先要澄清的是,用棍棒抵抗也未必就是暴力抗法。唐福珍家的那座小楼,建于1996年,既不是偷偷建的,更不是强行建的,是和所在村社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的,还缴纳了4万元青苗补偿费和1万元建房占地款。还未办齐的手续,她也曾努力补办。这十多年来,地方政府一直向她收税,多次为她颁奖,这是基本的历史事实。
经历了多年被承认甚至被鼓励的历史,到了政府要用地的时候,就被宣布为违法建筑,这是谁也不能接受的事情。在manbetx3.0 乡村,无数私宅都没有房地产手续。不到拆迁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会去补办。如果金牛区政府搬出的那些法律,真的可以让政府随意拆除民众既有的房屋,那么这些法律统统都应该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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