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级别的官员可以拥有专车?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这意味着除了正部、省级以上干部外,连副部、副省级干部都没有资格享受“一人一车”的专车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