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U)对银行实施的压力测试,目的是使投资者对饱受打击的银行业恢复信心,但这次测试并非毫无瑕疵。欧盟银行管理局(EBA)在合并和跨境基础上对欧洲各银行集团应对负面冲击的弹性进行了评估,把一个集团视为一家银行,因而未能揭示集团内个别成员的健康状况。可问题在于,没有一个泛欧“钱包”之类的东西能为某一家银行的倒闭埋单。几个欧盟成员国在近年的金融动荡中接受了沉痛的教训,即如果必要的话,要由相关国家的纳税人出资以帮助拯救银行。我们担心的问题超越当前压力测试的范围。
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曾把大型银行比作油轮。如果不把油轮内部分成许多体积更小的油箱,原油会让它在遭遇风浪时倾覆。照此类推,如果流动性、资产和债务同时在一家大型银行或者银行集团内部自由流动,那么当金融动荡来临时,这家银行或银行集团也会倾覆。欧盟最近提出的一些关于银行复苏与解散的法令草案,要求在跨境集团内部安排集团内财务援助。我们认为,在下次金融风暴来袭时,这些提议将适得其反,把大型跨境欧盟集团置于沉没的风险之中。我们把一家大型跨境金融集团想象为分成多个更小箱体的油轮。如果集团的成员只在标准市场条件下从事交易并且独立行动,这艘“金融油轮”将像分割成多个彼此隔绝的箱体那样发挥作用。但是,如果资产和流动性能够绝对自由地在集团内部流动,不同部分之间的隔绝便不复存在。在现实中,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处在上述两个极端中间。但问题在于,集团内的援助将削弱这艘金融油轮分割而成的各个“箱体”之间的隔绝程度。如果在遭遇风暴时,允许各箱体之间相互倾倒更大量的原油,将只会提高整个集团内部的互连程度,因而变得脆弱。
我们相信,应该将集团内的援助视为例外,而更重要的是,不应将责任和决策割裂开来。根据欧盟的提议,实施了压力测试的EBA将担任调解人和潜在的决策人,从而打破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僵局。这种思路显然错误的,我们确信,作为跨国银行集团子公司所在地的其它欧盟国家的监管机构与我们有着同样的担忧。在不同国家的监管机构之间产生分歧时,不应给予任何调解人(不管是EBA还是其他超国家机构)最终的裁定权。这是因为,要对相关损失负责的是各国的监管者,而不是超国家的调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