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总统第二次就职演说中,他号召“我们人民”要坚持美国的个人自由与平等理想。当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秘密监控项目时,他就是在迎接这一挑战。正如这个国家的“国父们”一样,他也在反抗一个触手越来越长的政府的僭越行为。因此,奥巴马应撤销逮捕他的行动,赦免斯诺登。
斯诺登受到的指控包括盗窃政府财产以及未经许可传播机密信息。但是,他并没有把宝贵机密拱手送给外国政府,也没有为谋私利而出售机密——这跟已经定罪的奥尔德里奇•埃姆斯(Aldrich Ames)或乔纳森•波拉德(Jonathan Pollard)等间谍是不一样的。相反,他出于原则,放弃了高薪职位,将个人自由置于危险之中。
斯诺登的动机令人赞赏:他认为同胞们应该知道真相,他们的政府正在开展一个范围极广、缺乏监管并有可能违宪的秘密监控项目。他的看法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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