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

FT社评:欧美应合作监管跨国银行

跨境金融机构令监管机构面临困境,欧美监管当局只有合作,才能有效监管跨国银行。除了共享信息以外,监管机构还应该审查彼此的工作。

跨境金融机构的存在令监管机构面临困境。例如,一家欧洲银行的健康状况可能受到其纽约办公室活动的影响,而这一信息的主要披露地在美国。与此同时,与其美国办公室进行业务往来的美国人看重的是其欧洲母公司的声望,而美国的监管机构不容易对其母公司进行监管。

既然不同当局都面临监管盲区,显然的解决办法就是合作。但不同当局的利益可能并不一致。由于每个监管机构最关心的都是维护本国利益,如果一家金融机构对双方都很重要,那么无论哪一方都不会放心地把这家金融机构交给对方来监管。如果监管机构面临政治压力,必须淡化处理一些可能切实而严重的问题,那么局面就会变得更糟。

美国提议利用治外法权这个笨办法解决该问题。美国当局希望能够查看在美注册交易商的欧洲母公司的内部记录——其中包括巴克莱(Barclays)、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和法国兴业银行(Société Générale)等大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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