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一些最大市场的银行在两个重要方面领先欧洲银行:他们有充足的资本,他们已经开始实施为防范金融危机而制定的“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银行资本规则。
然而,现在的危险是,他们可能会忽视发行与巴塞尔协议III规则相符合的新型初级债券。尽管欧洲监管机构还没有最终敲定并实施自身的巴塞尔协议III版本,但欧洲一些银行已经准备大举发行与这些规则相符合的债券。
迄今各银行几乎完全依靠亚洲富有的个人来购买这些交易,而亚洲的机构投资者觉得难以透彻理解相关风险,并据此作出恰当定价。但银行家们警告,私人银行的亚洲个人客户不会永远购买这些协议——迟到的融资者可能要为资本付出高得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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