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能够防范任何政府窥探的电子网络通信——民主国家的公民应该拥有这样的自由吗?对某些人来说,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不应该。自从发明电话以来,解决或阻止暴力犯罪活动的方法往往包括窃听人们的电话。当上世纪90年代数字网络取代机械式交换机的时候,各国政府要求,他们仍应能够进行窃听。
一些人辩称,互联网的问世不应扰乱安全和隐私之间的明显平衡,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就是其中之一。卡梅伦在今年1月发表演讲时指出,“看某人的信件和窃听某人的电话”一直是做得到的,并坚称,他不会“允许阻碍这一点的通信方式”。许多人认为他针对的是使用端到端加密的互联网通信服务。端到端加密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种技术,它让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即使被拦截也无法读取。
许多人将会同意卡梅伦的观点。他们会说,没错,政府必须尊重法治,但合理的问题是:只要政府尊重法治,新技术为何应该阻止它对信息的要求呢?这里有三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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