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公司治理结构

不要让企业创始人躲避问责

辛格:研究表明,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从长远来看往往表现不佳。对于一家迷失方向的公司而言,股东问责权通常是最佳的纠错机制。

叫车公司Lyft预计将在本周开始路演,为首次公开发行(IPO)做宣传。该公司高管与投资者会面时会努力兜售一种股权结构,在该结构下,Lyft两位创始人所拥有的每股投票权是其他所有人的20倍。

文首照片为本文作者保罗•辛格——编者注

Lyft无疑会辩称其创始人需要这种不平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护他们免遭维权投资者的侵害——像我的公司这样的维权投资者被指责为了要求短期业绩,不惜牺牲长期增长。事实上研究表明,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从长远来看往往表现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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