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投资人的价值取向

邱慈观:当普惠金融因扩规资金需求而要兼顾盈利时, 它不免与社会使命相抵触,如何在盈利与公益间维持平衡,是小微金融机构及其投资人都要面对的问题。

以“微金融、惠民众”为诉求、以强化金融渠道为目标的P2P借贷平台,在多间平台倒闭及查封后,大批投资人血本无归。正经经营的这类公司虽亦不少,但爆雷事件频发后,网路贷、消费贷的形象重创,连普惠金融也遭鱼池之殃。此时,与普惠金融及其投资人相关的一些问题,又重新浮出,诸如:金额微小就算普惠金融吗?易于取得就算普惠金融吗?还是,普惠金融有特别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会造成普惠金融的投资人有特别要求吗?

普惠金融又称小微金融,由其英文microfinance可知,金额微小绝对是界定特质之一,而无论所涉商品是贷款、转账、支付、储蓄、保险或租赁,都须具备这项特质。以贷款额言,国际上以“2.5倍指标”来判断某笔贷款是否合规,而当贷款金额远高于当地人均所得之2.5倍时,就不能算是微额贷款(microloan)。

但金额只是普惠金融的界定特质之一,当商品金额微小但服务渠道不足时,仍未达普及化标准。渠道不足问题,有些源于地理障碍,有些源于人为制度。前者包括因群山峻岭、地势险恶而造成的金融阻绝,而后者包括因法规要求、思维模式而形成的金融限制。有关于此,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的出现,的确化解了先前存在的部分阻碍,也强化了金融渠道的可触达性。因此,许多原本被传统金融所摒除者,如今透过手机APP就能便捷地取得金融商品,包括消费贷。金额数千元的消费信贷,无论在金额上、易取得性上,都符合普惠金融的前两项界定特质,但它是普惠金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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