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公司治理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所必须的吗?

郑志刚:围绕设置董事会所应遵循的原则,从明清时期晋商商号治理实践中,我们将能从中得到哪些启发?

董事会是现代股份公司股东委派,代表股东履行监督经理人和向经理人进行战略咨询职能的公司常设机构。由于董事会把提供资本的股东和使用这些资本创造价值的经理人连接起来,成为协调二者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机制,因而董事会通常被公司治理学术界认为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世界上第一家现代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602年成立的同时,组成了由 70 多人组成的董事会。其中,被称为“17 绅士”的十七人会议成为现代公司治理董事会制度运行的历史雏形。该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三次,每次会议为期4周到8周。在今天,一家不设置董事会的现代股份公司似乎超出了几乎所有人的想象。

回顾明清时期晋商商号治理制度演化的历史,我们注意到,尽管这些晋商商号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推行了类似现代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东伙分离”,但除了山西太谷曹氏家族推出的“专东制”和“账庄制”具有现代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痕迹外,大多数的晋商商号并没有像现代股份公司那样设置代替财东监督掌柜的董事会。这里“东伙分离”中的“东”指的是投资创办商号,从而对商号拥有现代法律意义上所有权的晋商财东,这里的“伙”则指的是由财东聘请的全权负责商号经营事务的“掌柜(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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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新视野

郑志刚,manbetx3.0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manbetx3.0 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manbetx20客户端下载 学博士。他兼任manbetx3.0 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manbetx3.0 公司治理50人论坛”成员、北京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泰康资产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设计出来的》《成为董事长—郑志刚公司治理通识课》《分散股权时代的manbetx3.0 公司治理:理论与证据》《国企混改的理论、路径和模式》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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