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奥巴马

奥巴马的《应许之地》:途中的激动

卢斯:奥巴马的总统回忆录有时候读起来就像是两本书。读者很难摆脱一个印象:他更喜欢到达目的地之前的征途。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的总统回忆录可以分为两种叙事风格。第一种风格记录了他到2009年1月就职典礼前,近乎电影般的人生故事。第二种风格用来描述他总统任期的头两年半。这意味着虽然是一部回忆录,但有时候读起来就像是两本书。

奥巴马以简洁流畅的散文——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种风格使他那本过于老成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一举成名——生动且极好地描述了他当总统前的日子,包括他在2008年发起的历史性的竞选活动。不难看出为什么企鹅兰登书屋(Penguin Random House)会给奥巴马和米歇尔•奥巴马(Michelle Obama)总计6500万美元的预付稿费,他的任何前任都从未接近这一数额。

然而,在写到入主白宫后,奥巴马的叙事弧线就进入了波澜不惊的状态。一部分生命力从他笔下流失了。虽然《应许之地》(A Promised Land)结尾写到2011年5月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被击毙,但他对这一戏剧性时刻的描述给人一种草草收场的感觉。读者很难摆脱一个印象:奥巴马更喜欢到达目的地之前的征途上的紧张与激动。谁又能责怪他呢?他攀上顶峰的这段路程确实太令人惊叹了。2000年时,奥巴马不但几乎要破产,而且作为伊利诺伊州的一名州议员,政治生涯也处于低谷,甚至不够资格参加在洛杉矶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他的信用卡遭拒,使他不能在机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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