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35条

以言定罪是法治大忌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浦志强案单薄的起诉书,是典型的以言定罪,不仅涉嫌违宪,且体现公检对公民基本权利缺乏敬畏。纠正言论的错误,须通过更多的自由言论,而非强迫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