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台北地检署侦结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决定以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政治献金、背信等四罪,起诉被羁押113天的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求刑长达28年6个月,并科罚金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被告20多名,起诉11人,其中鼎越开发前董事长朱亚虎、应晓薇助理吴顺民2人因配合招供,或将转为“污点证人”而减刑。27日,台北地方法院批准柯文哲以3000万元交保。
台北地检署硬伤
检方的羁押罪名、起诉罪名和起诉书一直紧咬柯文哲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明显指向重罪,单罪求刑就15年,最大的硬伤是此罪证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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