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原则之一。它通常被定义为一个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只要这种言论不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这涉及到一个关键思想的核心,即言论——甚至是我们觉得令人厌恶的言论——不同于行为。
近年来,这一思想的界限已经在许多方面受到了考验。上周,宾夕法尼亚大学、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三所美国精英大学的校长出席众议院委员会会议,调查以色列发动加沙战争后校园里的反犹主义时,这一界限再次受到考验。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浪潮席卷了美国各地的校园。美国的大学政治严重偏向左翼。
近年来,这些学校倾向于谴责那些拥护非政治观点(通常是保守派观点)或批评左翼思想(如批判性种族理论)的人。现在,这种趋势使他们在保护个人和保护言论自由之间跨越了一条令人不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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