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在努力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即人工智能技术能否在法律上被视为“发明者”。
人工智能继续彻底改革着药物发现等领域。然而,法律正在努力跟上这种技术变革的步伐,这一点可以从代表人工神经网络人工智能机器Dabus在世界各地提起的诉讼中看出。
去年,美国人工智能专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文首图)在英国法院对英国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提起法律诉讼。此前,该局拒绝了两项专利申请,这两项申请将Dabus列为能够改变形状的食品容器以及闪光灯的发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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