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某投资顾问公司CEO的博客很久了,前不久它有了“突破”。在一篇赞扬某合资公司成立的博文里,博主开头来了这么一句:“作为双方的老朋友以及本次合资交易的财务顾问”。哦,原来如此。用媒体术语讲,这句话属于是一个典型的软广告,就跟冯小刚的电影里“不经意”出现的宝马标志一样。
当观众目不转睛期待葛优抖出下一个笑料时,砰,一个与笑料无关的宝马车一下子撞进了几十万观众的眼球,于是投资人账号里进了几百万。当读者热情期待CEO博主演绎下一环商业逻辑时,砰,一个与此逻辑无关的信息一下子撞进了十万读者的大脑皮层,CEO笑了,他省了几十万广告费,和一张价值几百万的潜在订单。
作为读者,最熟悉的是硬广告,即以明确直接的方式告诉读者:我是广告。比如杂志上一篇篇广告业,电视里的广告时段,与新闻内容严格区分开。这能保护读者不必分散注意力,见到广告就翻页或转台,也就相应保护了媒体品牌。而广告主尤其喜欢软广告,即广告夹杂在新闻内容中。读者在吸收内容的同时,也不得不吸收这些广告。长久以来,媒体一直以内容里藏软广告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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