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回了老家,见了一些儿时的朋友,其乐融融。其中有一个朋友刚刚离开了供职5年的公司,如今以职业炒股为生。他另外一个想开发一下的项目,是找原单位打官司。朋友里面碰巧有两个律师。三个人便谋划起来,我也开了开眼界。
从劳动合同,到用人保险;从借用私人账户走账,到违约赔偿,等等种种,十分详尽。我好奇地问这位朋友,这个公司对员工很恶劣么?他说,也不是,但是现在的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成本这么低,许多官司5块钱就可以打起来了。而对公司的限制又这么多,离职以后总能找到些瑕疵的。
相信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做这样的事情,但是如果每个人身边都有两个律师朋友,告诉他们其实打劳动官司的成本很低,即使得不到胜诉,也能大量消耗公司的精力,说不定能得到“私了”的结果,那么可能就会有更多人愿意做这样的事情了。我正有扯虎皮,拉大旗,自立门户的想法,这个朋友不禁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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