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收购了一家企业。按照惯例,参与交易的有四拨、而不是两拨律师,律师费高达数十万英镑。但至少其中大部分估价都是事先约定好的。但有一家律所在交易完成前两天宣布,打算将费用从当初报的3.5万英镑涨到11万英镑。
我很不理解,他们怎么还胆敢自称专业人士。这种行为就像是粗犷的建筑工人要装成唱诗班男孩的样子。任何其它服务的提供者,都决不敢以这种惊人的傲慢态度行事。但不知为何,律师们的地位会上升到如此高度,以至于他们中的许多人似乎认为自己是异类,无须受制于其他商界人士努力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公平交易原则。
不幸的是,现代社会的复杂特性与律师这个职业完全契合。习惯于怪罪他人的文化和无所不在的权利感,鼓励越来越多的公民在遇到各种事故或争执时选择采取法律行动。“不胜诉不收钱”式律师的兴起,也助长了没有意义的无理缠讼。离婚、诽谤、医疗事故、专利钓饵公司、薪酬索偿、人身伤害、产品责任、反垄断——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体制的进化方向似乎都是在适应法律这个行当,别无其它。在过去的年代,道德标准决定了律师很少会站在嫌犯的立场上。而在21世纪,当竞争和物质主义在数以千计的执业律师中泛滥成灾时,情况还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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