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U)拟议中的对冲基金新规,预计将对世界各地的基金经理产生影响。由于亚洲的对冲基金规模较小、历史较短,又往往对欧洲投资者有着很强的依赖性,所以,这些新规对亚洲的冲击可能尤为严重。
欧洲有关机构正在进行磋商,以从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和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提出的不同版本的“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IFMD)中商定出一份共同文本。问题的核心在于,欧洲基金经理将适用何种新规,非欧盟基金经理如何才能获取欧盟投资者的资金。
约束非欧盟基金与基金经理的“第三国”规定,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两份指令草案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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