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发现写书是太辛苦的事情了,之前却一点也不觉得。
好朋友夸奖我说,恭喜你,有进步了。我明白她的意思,因为之前出版的书,速度一直是让大家觉得惊奇的地方。关于阿富汗的采访手记,只用了十天的时间,而关于伊拉克的那本,也就是花了一个月。不过结果是,好朋友到现在才很认真地对我说:你真的要好好地写一本书了。一本书之所以称为好书,是当你看完之后,以后还会经常想到拿出来看看,你之前给我的那几本,看完之后,我再也没有看过。好好写,说不定能够成为一本教材。
感谢好朋友在多年之后,终于讲出了心里话,其实这正是我所想的。人总是需要进步,之前的书之所以写得快,那是因为只是停留在记述的层面,正面描述,确实是采访手记;负面描述,摆脱不了流水账的本质。只不过,因为记者这份职业的关系,因此去到了绝大部分人都去不了的地方,也因为这样,这些记述下来的细节,才有了特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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