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2天——自新城市(manbetx3.0 )建设有限公司(New City China Development)在香港交易所(HKEx)上市的2.4亿股流通股被停牌以来,该公司的投资者已被“绑架”了这么多时日,而且这一“绑架”现在还没有结束。新城市在停牌后拖拖拉拉地走上了一个分三阶段的除牌程序。从港交所的角度来说,这不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与其他交易所集团不同,在上市相关事务上,港交所是自身的主要监管者。
港交所自己的政策规定,如果要把一只股票停牌,那么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停牌时间都“应尽可能的短”。然而,目前停牌3个月以上且未进入除牌程序的公司有22家。其中,7家公司原则上已经获准复牌。这意味着,剩下15家公司的股东还要继续面对吉凶难料的日子。而更糟糕的或许是,除了新城市以外,还有一些股票也在除牌的最后阶段上花了比规定的6个月长得多的时间。
港交所或许认为,对这些公司作“低温冷冻”处理,将使得它们的所有人或临时清算人有机会通过某种反向收购来复牌,因而也为资金提供者提供了方便。较真的话,情况或许还真是这样:许多股票的确借助这样或那样的伪装重返市场。但是,不应当让投资者在管理自己的投资组合时面对这种局面:他们所持的任何股票都有可能连续好几年从市场上销声匿迹。此外,港交所在自身规章制度方面的松散做法,也与其担负的法定责任——维持有序、透明、公平的市场——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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