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引发各界热议。此次修法所涉条款甚多,目前最大的争议条款之一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通知家属时限的规定。
先来比较一下现行条款与建议修正条款:
现行条款是:“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