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manbetx3.0 管理层重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以来,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很活跃,其中一个重点是怎样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来抑制新股的高价发行,以避免一级市场市盈率高于二级市场的局面出现。当然,新股的高价发行,乃至由此衍生出来的“三高现象”,的确是当前股市上的一大顽症,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改革予以解决。
但是,如果我们把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就定位于抑制高价发行,是否就可以了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为什么?尽管现在新股是采取全额或部分资金申购加抽签方式发行,看似是很公平的。但是实际上从发行行为本身来说,还是对拥有大资金的机构比较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新股如果实行低价发行,这样虽然可以避免“破发”,也让一级市场的申购者获得了收益,但是这部分相对来说是低风险的收益大量流进了申购机构的口袋,中小投资者则难以从中分得一杯羹,这是否公平呢?
早年,曾经实行过新股一律按20倍市盈率发行的制度,由于与二级市场形成的很大的价差,从而使得申购新股成为高收益而无风险的“投资”,导致大量资金聚集在一级市场专事新股申购,组成了一支“摇啊摇”大军,结果是市场风险与收益的严重失衡,危害很大。当年之所以会进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难道现在还要倒退回去吗?再说了,新股发行价格显然也不是越低越好,并且作为一种风险投资,人们在申购新股时,是要能够从中挖掘出有长期成长潜力的股票,以便分享其未来高增长的收益。对这样的新股,人为地压低其价格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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