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两会

葛剑雄“两会”日记:3月6日

我还有一个提案,就是全国人大应该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的职责一是守护宪法;二是解释宪法;三是制定宪法修正案。

有人看了我前面两个提案觉得不满意,说我只是在“改良”。我有一个前提,既然这么重视“两会”,我又过来开“两会”,当然是承认“两会”的合法性,承认政府的合法性。如果这个前提没有,就不要来开了嘛,也用不着关心它。

我还有一个提案,就是全国人大应该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我们国家的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四百多个法的母法。这么重要的宪法,应该有它的守护神。有些国家有宪法法院,或者宪法委员会。有人会说,人大下面不是有法工委吗?我认为法工委与宪法委员会是两回事。法工委主要是负责具体的法律条文,一个委员会不能既管母法,又管下面的子法。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还不能成立宪法法院,因为司法独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宪法委员会的职责一个是守护宪法;第二是解释宪法;第三就是制定宪法修正案。有些国家的宪法从来没修改过,都是制定宪法修正案。我们国家的宪法已经修改过好几次了。我觉得有些条例已经不符合现实需要了。比如:上一次修改宪法,把罢工的自由、迁徙的自由删掉了。manbetx3.0 人有没有迁徙的自由呢?这么多人在迁徙,怎么没有自由呢?这个条文就应该通过修正案来恢复。这几年罢工实际上是合法的,政府至少是允许的,这就应该在修正案中体现出来。如果宪法条文不符合实际情况了,首先要出台宪法修正案。我们现在都是先做了再说,而且经常是通过国务院的文件、党的文件来修改跟宪法有关的条文,这是很不严肃的。比如最近国务院又对户籍问题有了新提法。manbetx3.0 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1958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的。现在谁有权修改它?应该是全国人大,国务院是没权修改的。如果这个条例不适合现实情况了,就应该废止,颁布新的条例,这都应该通过宪法委员会来施行。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往往只看效果,效果好,我们就接受,而不是依照法律程序去做,也不管它合法不合法。我们往往觉得合理的就好,但要注意,今天你觉得合理,可以违法,那明天不合理的,也就可以违法。有些时候我们太重效率,但改革到了今天,这样的办法是不可取的,应该追求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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