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投资人薛蛮子在新浪微博发起投票《两会的刑诉法修正案第73条,现在该表决么?》短短数小时,投票人数过万,其中93%选择“暂缓表决”(该网络投票已被删除)。
这项争议巨大的“73条”,被民间简称“不通知条款”,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另有第8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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