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一直伴随着布鲁塞尔。因此,所有人都认为不太理想的银行资本金新规最终获得欧盟各国财长们的支持,也就在人们意料之中了。根据新规,欧盟内部将执行国际社会商定的《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标准。
最引人注目的妥协是由英国作出的,它接受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设定固定标准、而非最低标准的规定。不过,作为交换条件,英国争取到了如下权利:即在7%的核心一级资本金要求基础上,可额外设置最高5%的“系统性风险缓冲”资本金要求,而欧盟不会对此进行过多干预。这并不会终止这样的争论:到底是让各国自行设定更高的银行资本金标准更好,还是制定统一的规则更好?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这种妥协确实让各国政府获得了适度的灵活性。特别是对英国而言,妥协让英国得以继续改革,将国内银行的零售业务“圈护”起来,并实施10%的核心一级资本金要求。这种结果并不算太糟。
不太令人满意的是,“银保”模式(银行在保险业中拥有大量投资)导致的重复计算难题暂时没有得到解决。加强监管将部分取决于对另一套欧盟规则进行审议。尽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后来推出了更严格的标准,规定哪些资本可算作核心一级资本,但根据其措辞,一些“沉默小股东权益”(德国偏爱的混合资本)仍有可能被算作核心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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