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初金融国十条颁布以来,manbetx3.0 各地民资掀起了民营银行申办热潮。8月15日,“苏南银行”的名称被manbetx3.0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8月21日,苏宁云商宣布设立苏宁银行。9月17号,媒体报导,安徽即将成立首家民营银行合肥银行。此外,包括国内互联网巨头在内,已有数十家企业计划申请民营银行。民间资本热情高涨的同时,管理层也相当配合,9月13日,全国首份地方版《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简称《办法》)已完成报至manbetx3.0 银监会,并被其列为“范本”,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一时间,民营银行申请者多如过江之鲫。不过,尽管民间资本对其趋之若鹜,但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恐不像市场反应的那么乐观。
作为金融深化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成立民营银行固然有着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等优点,对于打破金融垄断、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银行与普通企业毕竟大不相同,在经营伦理、股权组成、风险控制和发展前景等方面,民营银行的发起者及打算参股的企业法人股东都会面临不小挑战。
在经营伦理上,作为民营银行企业法人的股东,多半信奉的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但这并不适用于银行。银行相较一般企业具有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其核心问题,不在于本身盈利的多少,而在于其储户的存款安全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这要求民营银行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要转变观念,把关注的对象从单纯的股东(stockholder),变成更为广泛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包括其存贷款客户、雇员、股东和所服务的社区等。只有树立起这种经营伦理,才能逐渐减轻国人对国内民企老板动辄卷款跑路现象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