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广电总局

互联网行业禁令背后的部门生意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刘远举:manbetx3.0 广电总局收紧互联网电视市场的背后,是对视听牌照的利益维护。制约manbetx3.0 互联网发展的障碍不是技术,而是部门利益。

manbetx3.0 广电总局对传媒和互联网内容的管控禁令,在行业内已是耳熟能详,见惯不怪的了,比如,禁止黄金时间播出境外动画片,不准在电视中使用GDP、NBA等外语与缩写,娱乐节目每周不得超过三次,一部电视剧最多只能在两家卫视播出,叫停网络热播美剧等等。

近期,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OTT)市场的政策骤然收紧。所谓OTT即“Over The Top TV”,意思是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如PPS、悠视网、乐视等平台的内容传输到消费者的屏幕上,还有2010年推出的Apple TV、Google TV都属于这种模式,当下市场上出现的各种的盒子,则是OTT业务最热门的形式。

当前manbetx3.0 互联网电视播控集成牌照共有7张,分别掌握在央视CN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manbetx3.0 国际广播电台、上海文广、杭州华数、湖南卫视、南方报业手中。目前,乐视网、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涉足视频内容业务,都需要在这7家中选择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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