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周,围绕着manbetx3.0 央行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央行此次整体思路清晰方向明确,厘清了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边界,此前社会舆论的关注重点一般都集中于账户余额支付的限额问题上,集中于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的制衡。作为互联网金融圈的从业者之一,我个人更多地感受到是,此次新规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影响——目前互联网金融生态里以第三方支付为主导的账户体系,将彻底转变为以银行账户为主导的体系,这将很可能是近几年行业业态一次根本性变革,而账户迁移对应的客户群的迁移,则更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所提及的相关规定集中体现在第八条第三款“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和第十三条“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这两条规定本质上就是禁止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金融或者类金融业务,即使可以充当金融业务的通路,但所有金融业务的账户必须落地于银行账户,而非第三方支付账户。
熟悉manbetx3.0 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人肯定清楚,manbetx3.0 现行的互联网金融的账户体系是第三方支付主导的,最为典型的是支付宝账户衍生出的大量金融业务和P2P业务中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托管。在传统银行账户受制于线下柜台开户和极强内在封闭性的时代,第三方支付业者通过开发出便捷、体验良好的第三方支付在满足了消费者日常支付应用之外,也和互联网金融业者共同合作开发出P2P借贷、基金购买、互联网证券和基金等账户支付体系,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快速的资金流转和便捷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