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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税收新政应遵从税收法定原则

聂日明:按照《立法法》的精神和全国人大的解释,跨境电商所涉税种各项内容的调整,都应该由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并充分吸收利益相关人的意见。

4月8日起,manbetx3.0 实行新的海淘商品税收政策,跨境电商不再适用行邮税,实施新的进口税收政策,税率有升有降,总体偏升。同时,过去针对个人物品进境的行邮税政策也做了调整。新政策执行第一天,朋友圈热传旅客入境时遭遇严查,引起舆论热烈讨论,相关政府部门不得不第一时间辟谣。

对政府来说,调整跨境电商的税收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近年来,以跨境电商、海外直邮及个人代购为主的海淘购物规模连年翻番,商品品类也从最初的手表、箱包等奢侈品,扩展到奶粉、母婴用品、食品等日常消费品。海淘不仅挤占了国内商品销售的份额,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海淘渠道的购物规模扩张还挤占了一般贸易进口的份额,对政府而言,还意味着这两个市场份额降低对应的税款流失。

从海淘购物对应的税种、税率来看,新规也没有超出原来的税种框架。跨境电商对应的税种从行邮税变更为“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关税税率暂定为0,增值税在限额内按税率的70%优惠征收,个人出境购物最高享受8000元的免税优惠。即使新政后海淘总体税负上升,相比在境内直接消费,海淘仍保持着税收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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