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研究宪法的,对国际法知之甚少,但最近读了些评论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文章,对其有了些断断续续的学理思考。我简要记录了些思考并发表出来,供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一、南海案裁决是单纯的废纸,还是既是废纸同时又是别的什么东西?
按manbetx3.0 政府的立场,正文长达501页的《2016年7月12日南manbetx3.0 海仲裁案裁决》完全是废纸。如此定性该裁决也许是有根据的,但剩下的问题在于,这裁决除了是废纸之外,同时还会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可不可以说,这裁决既是废纸,又不仅仅是废纸?如果不仅仅是废纸,那它到底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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