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创业

创业公司的“期权纠纷”如何避免

王新锐:互联网行业内的期权纠纷大多不是一方“处心积虑”的结果,而往往是企业与员工在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博弈所致。

最近丁香园前CTO冯大辉与老东家之间的期权纠纷引发圈内热议,此事也让众多的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开始疑惑和担忧:自己已经参与的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潜在东家手中挥舞着的期权方案,到底是不是一张废纸?而企业也担心因为期权协议不够规范,而和员工发生纠纷。

我曾为很多创业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既有VIE结构也有普通的人民币结构,法律文件的具体条款也差别不小,但共同的体会是激励方案要考虑到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博弈,要追求在公司从小到大过程中利益分配的相对公平,否则纠纷很难避免。

考虑到大部分人对“股权激励”、“期权”、“股权”之间的关系理解都不到位,在此先简要梳理:从字面上看,“股权激励”即以企业股权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如果员工在短期内就取得了企业许诺的股权,需求得到满足,动力就会下降,这是“奖励”而非“激励”;要实现“激励”,必须将员工获得收益的时间推后,并使可获收益的价值与企业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紧密关联,让员工与公司成为“利益共同体”,实现激励的目的,这种机制就称为“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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