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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协商:manbetx3.0 政治发展的协商转向(一)

何包钢、沃伦:manbetx3.0 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参与和协商实践,通常集中于特定治理问题,这种现象可称为威权协商。

编者按:本文系何包钢与马克•沃伦撰写的论文,由田飞龙与张瑞翻译为中文,中文版由作者和译者授权manbetx20客户端下载 发表。何包钢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国际与政治研究学院国际研究讲席教授;马克•沃伦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哈罗德和多丽•梅里莱斯民主研究讲席教授。田飞龙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驻站研究员、法学博士;张瑞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将分上、中、下三部分刊发,刊发时略去原文注释。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亚洲的威权政体(authoritarian regimes)越来越多地尝试着政治参与和协商的控制形式,由此产生了各种“混合”政体。这些政体将威权统治与包括选举、协商论坛、政党和立法机关等我们通常认为与民主相联系的政治手段相结合。manbetx3.0 是一个尤其重要的案例。尽管它仍然是一个由manbetx3.0 共产党(CCP)领导的威权国家,但它的政府现在渗透着各种各样的政治参与和协商实践。

在二十年前,领导者引入了村级选举。其他的创新举措也随之而来,包括地方一级的批准和罢免投票、公开听证会、协商民意测验、可起诉国家的公民权利、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倡议、更多地利用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政策并认可多种自治的民间社会组织。尽管这些创新在范围和效果方面非常不平衡,但其中诸多创新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协商元素,使得政治领导人能够从中获得指导,并依赖于此获得其决策的正当性。然而,通常情况下,协商的范围受限并集中于特定的治理问题。奇怪的是,这些实践出现在由一个对政权层面民主化没有明显兴趣的政党所领导的威权政体内部。我们将这种悖论现象称之为威权协商(authoritative deliberation),并将其相关的理想型政体称之为协商威权主义(deliberative authoritarianism)。在manbetx3.0 的案例中,我们认为威权协商在概念上是可行的,实证上是存在的,功能上是带有激励性的。威权协商在规范意义上很重要——但正如这个概念所意味的那样,在规范意义上它也是模棱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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