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退役军人

两难处境中的《退役军人保障法》

王军洋:关涉近六千万manbetx3.0 退役和在役军人的《退役法》草案未能满足公众对它的立法期待,反映出退役安置工作中军地两方之间的结构性张力。

2020年6月19日,经过两年的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分组审议,并于三日后在manbetx3.0 人大网正式发布草案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案涉及近六千万退役和在役军人的切身利益,甫一公布,便受到广泛关注,两天内即有逾2.6万人参与,提出超过5.4万条意见。此外在微信公号和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上也出现了大量讨论和建议。

讨论主要来自各种身份的退役军人,他们基于自身的身份类型针对各项条款提出了大量意见,诸如“就业创业”“教育培训”部分篇幅过大,缺乏“干货”保障;退役安置方面对计划分配的强调不够,其中模糊用词(如“有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太多,缺乏具体操作性;转业干部反映的降级安置问题没有得到回应,“两参”老兵、企转军官和复员军官等历史遗留问题也没有涉及;过于强调退役军人的“义务”,更像是一部“管理法”而不是“保障法”等。

退役人员反映的上述问题,虽然在草案中或多或少有所体现,但总体上有过于抽象和空泛之嫌。但这恐非负责起草工作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有意为之,而是由整个退役安置工作中的军地之间的结构性张力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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