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美国的建国思想之一。早期移民北美的英国人,已经受过启蒙思想熏陶,直接站在巨人肩膀上,在《宪法》和《人权法案》基础上创建了美国。不过人权一直主要限于白人,种族平等问题要到19-20世纪才得到重视和解决,这在去年西方国家的BLM大游行中达到了历史高峰。BLM运动能得到白人社会的极大反响与支持,就得益于人人平等的人权观。
不过,虽然人权观念在美国已超过200年,但大规模地把人权观念从国内政治延伸到外交领域,不过是过去40来年的事。20世纪70年代,受越战等因素影响,美国国际道德形象低点,影响了其在世界上的地位。人权团体、律师协会、教会团体、工会、科学家、学者等开始推崇人权外交政策(基辛格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人权外交会影响美国与盟友的关系)。
最终卡特政府开始推出人权外交政策,认为该政策符合美国的价值观,能为国家利益与安全服务,并有助于重建美国的道德形象。卡特主张,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声称虐待本国公民是自己的事。这个主张成为此后美国和西方外交的一项基本原则,继续主张“主权外交”的manbetx3.0 、俄罗斯等国则批其为“手伸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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