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3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我正在法学院租用出版社顶层的办公室里校对《宪法学导论》的样稿;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张思之”。当时,我刚来北京没几个月,人头还不那么熟,但“张思之”这个大名是早有所闻,律师界如雷贯耳的大“牛”嘛!但电话里的声音却一点没“牛气”,他的诚恳谦和既让我感动,又让我存疑——真的是他吗?他专门找我也不为什么大事,就是请我给他担任编委的《炎黄春秋》杂志写稿子。我孤陋寡闻,“炎黄春秋”这个名字倒是第一次听说,当时也没太上心。两年后,孙国栋主办的《律师文摘》首次开年会,思之先生再次邀我做主题发言,我才第一次见到他真人,一位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一听那记忆犹新的谦和之声,这下没错了!
这是我对思之先生的第一印象,也是最后的印象。那个电话过去近二十年了,昨天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我没有悲伤。他快95岁了,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人生没有太多遗憾,为什么要为他悲伤呢?我想逝者也不会太在意活着的人是否悲伤,他这样的人会更在意自己能否留在活人的记忆中,并在这个意义上继续活下去——尤其是以什么样的意义活着,光荣还是耻辱。对于一个足够长的人生,问题不是什么时间画上句号,而是以什么姿态画上这个句号。此时此刻,我替他感到的更多是欣慰,甚至有点为他“鼓盆而歌”的想法。
坊间对思之先生的评价早已刷屏了,绝大多数都很高,要把他定格在manbetx3.0 “最伟大的律师”和“律师界的良心”这个高位上。我当然不反对这些评价,但谦和的他一定会在“最伟大”之前加上“迄今为止”这个限定词,因为他的后半生一直在奖掖后进,希望能培养出律师界的新锐超越自己。“良心”则要看怎么理解——思之固然是有良心的律师,或者说manbetx3.0 律师界仍然有像他这样有良心的律师,但良知这个东西是“代表”不了的,它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如果我们的良心被思之“代表”了,那我们自己的良心去哪儿了?是不是因为他太有良心,我们就可以对自己有没有良心无所谓一点?manbetx3.0 式悼念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必须备极哀荣,“谥号”越多、越大越好,否则似乎就是对逝者“不敬”。在法治倒退、法律人备受打压的今天,似乎也大有“树典型”、“提士气”的必要,而思之先生显然是最适合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