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欧盟普通法院基本维持了欧盟委员会针对谷歌的一桩反垄断处罚决定,仅将罚金调减至41.25亿欧元。这起诉讼可以追溯至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向谷歌开出了43.4亿欧元的反垄断罚单,并责令谷歌在90天内改正如下反竞争行为:
第一,谷歌与移动设备制造商(下称“OEMs”)签署的《反碎片化协议》(AFAs)规定,只有OEMs承诺不出售运行有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叉”系统的设备,才能获得预装谷歌Play与谷歌搜索等的许可;
第二,谷歌再与OEMs签署的《移动应用分发协议》(MADAs)规定,只有OEMs预先在设备上同时安装了谷歌搜索与谷歌浏览器,才能获得使用谷歌Play等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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