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形看,哈尔滨林松岭死亡一案中,新华社以外的媒体机构也获得了一定的自由采访报道权,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和东方早报都得以发布由其记者自行署名的稿件,且内容中确有新华社稿件未涉及处,包括林松岭家人等对“高官身份”的亲口否认。在各地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中,也未限于新华社稿件和黑龙江官方通报内容,网络舆论被频繁引用,门户网站如新浪亦“难得”地成功建立专题。
与四个月前贵州瓮安李树芬死亡一案相比,这一回,宣传决策者显然从一开始就运用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在这种改变的背后,或许的确有当地官方对案情“事无不可对人言”的信心,但在另一个角度,开放“非官方代言”媒体自由采访报道权,被证明了更有助于平息谣言(只要这种谣言确实是谣言)。
基于客观条件,对复杂争议事件,即使是以“公器”自许的媒体,在单个时间点实现“公平公正”也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日报和网媒等需要短时间内发布信息的媒体,“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所谓“真相”只可能是在一个时间段内,由不同媒体不同信源,通过相互印证而逐步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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