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金公司市场开发专员”在写给香港证监会(SFC)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的信中,抨击了证监会的基金审批程序。英国《金融时报》旗下的刊物《Ignites Asia》看到了这封信。
投诉者在信中批评称,证监会的基金审批程序过于迟缓,缺乏透明度,有基金产品等待审批的基金公司缺乏提请证监会关注的渠道。
在表述对证监会基金审批程序的失望时,投诉人甚至使用了“12个月的黑洞”(基金申请会在12个月后失效)这样的字眼。信中称,提交申请10个月后获批会被认为是撞上了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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