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Apple)或许是一家“股东友好型”企业,但友好的方式并不恰当。
上周五,一名法官支持维权投资者戴维•艾因霍恩(David Einhorn)的主张,阻止苹果给予股东机会,就三项互相绑定的公司治理措施进行表决。在这三项等待股东批准的措施中,最受关注的一项就是发行优先股。艾因霍恩坚决主张,发行优先股可使苹果每股价格上涨到600美元。
讽刺的是,赋予股东阻止发行优先股的权力,若放在其他公司,会被认为是对股东友好的举措。FactSet SharkRepellent指出,95%的标普500指数(S&P 500)成分股企业不需询问股东意见,就能发行优先股。股东权益维护者通常痛恨此类举措,因为优先股是“毒丸”(poison pill)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毒丸计划通常用来赶走敌意竞购者,稳固现有管理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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