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自述:继承父亲的夜店

我毕业于常青藤大学的法学院,在洛杉矶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父亲在世时,我不愿接手他的Comedy Cellar夜总会,现在则经营得有声有色。

父亲在世时,我一直不愿接手他的Comedy Cellar夜总会,他于1980年亲手创办它。我曾就读于某常青藤大学的法学院,并在洛杉矶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个月。这家律师事务所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工作七年后,就能享受一年假期,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我成长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我父亲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而那时候我就想玩音乐,于是我就挂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而去。

我父亲既是音乐家,又是夜总会老板,于1960年开设了自己的首家夜总会,这是一家咖啡屋,开在纽约市中心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他与朋友常去那儿玩票,其他音乐人士也经常光顾于此。其中就有鲍勃•迪伦(Bob Dylan)——我父亲认识他,但从不觉得他会有啥大出息。说句心里话,待迪伦成名后,我父亲挺难接受这个事实。

1969年,我父亲在格林威治村马克道格大街(MacDougal Street)开了一家餐馆,餐馆的地下室闲着没用,于是就试着开了一家钢琴酒吧与民乐酒吧。1980年,喜剧演员比尔•格伦菲斯特(Bill Grundfest)说:“我拉谐星们过来——你负责酒吧经营,我则负责演出事宜。”这就是Comedy Cellar夜总会的由来。这儿曾是乔恩•斯图尔特(Jon Stewart)与雷•罗马诺(Ray Romano)的发迹之地,当比尔1987年离开时,我父亲已把Comedy Cellar夜总会经营得有声有色,但规模仍然有限——有时他们就让女服务员坐在那儿充当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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