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曾被称作《慈善法》立法的进步,殊不知,“闭门通过”也许才是manbetx3.0 立法的常态。前几天上“两会”讨论的《慈善法》三审稿,根本不管之前人大公开征求的意见如何,却把一些有“利益集团”私货之嫌的内容塞在里面,静等表决通过。
本次的草案条文在两个方面问题很大:一是“公募”和“非公募”之区分,二是原封不动的“管理费”。两者结合在一起,影射出官办慈善机构对社会公众捐款“吃肉喝血”之后,社会公众还要 “谢主隆恩”的荒诞景象。看来,治理慈善腐败顽疾的决心要被搁置,国内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仍将面临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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