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将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随着格力电器10月28日晚公告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最终成为格力电器15%股权受让方,一段时期以来引人瞩目的格力电器控股权受让大剧徐徐落下帷幕。
对于高瓴资本入主格力电器,各路媒体存在很多不同的解读。一些媒体从开始便把这次格力集团控股权的受让与国企混改联系在一起。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甚至出现了“格力电器的此次混改也标志着manbetx3.0 国企混改步入3.0阶段”的说法。按照这些媒体的描述,始于2013年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经历了混改仅在央企子公司层面操作,国有独资企业引入非公、民企、外资,但国资占比仍在50%以上,仍保有绝对控股地位的“1.0阶段”和混改对象提升到上市公司层面,国有股权降到50%以下,国有股东董事会席位也降至半数之下,但仍然是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阶段”。而此次在国有大股东格力集团所持18.22%的股权转让15%后,格力电器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被认为是“国企混改3.0阶段到来”。
事实上,与那些正在通过引入民资背景的战投进行混改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层面的国企相比,于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公众公司的格力电器已经更加彻底全面地完成了以“不同所有制混合”为特征的所谓“混改”;另外,国资背景的控股集团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部分或全部受让控股的上市公司股份,格力集团同样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例如,作为南玻A的国有控股股东的北方工业在对南玻A大幅减持,直至全身而退。manbetx3.0 资本市场近三十年的发展既见证了很多上市公司控股权由民资转为国资(所谓的“国进民退”),也目睹了很多上市公司控股权从国资转为民资(所谓的“国退民进”)(《如何看待新一轮国企并购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