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晚,格力电器公告,原大股东格力集团已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签署格力电器股份转让协议。在格力集团完成向珠海明骏的股份转让协议后,斥资416.6亿元,从格力集团手中收购格力电器15%股权的珠海明骏将成为格力电器新的大股东。而董明珠则借助传统的持股和有限合伙投资协议构架的综合设计,最终构建了一个长达4级的金字塔式的控股链条,形成对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在格力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行为的潜在影响。
按照格力电器2019年三季报,截至9月末,在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格力集团持股18.22%,为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由格力空调经销商设立的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1.92%、8.91%,分别列居第二、三。此外,董明珠持股0.74%,为第七大股东;高瓴资本持股0.72%,为第八大股东。
这意味着,在格力股改完成后,董明珠可以潜在影响的股份,除了直接持有的0.74%,和由格力空调经销商设立的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91%,还将借助上述有限合伙协议框架和持股框架形成的金字塔式控股链条影响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持有的15%。这尚不包括按照相关协议,上市公司未来还将给予管理层不超过4%的股权激励。我们理解,这是一些媒体报道2019年1月成功连任格力电器董事长的董明珠成为这次格力股改“最大赢家”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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