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拜登赦子才过两天,韩国就发生“紧急戒严”。12月3日晚九点半,尹锡悦总统突然宣布当晚11点起实施六条戒严措施,禁止国会、地方议会、政党、集会和示威等一切政治活动。戒严令宣布后,国民大哗。反对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宣布紧急戒严令非法无效,甚至尹锡悦从此刻起“不再是大韩民国总统”。即便是尹锡悦自己的执政党也反对“总统政变”行为,国民力量党代表韩东勋表明“将和国民一同阻止”。12月4日凌晨,韩国国会300名议员中的190人突破封锁、“翻墙”进入国会,并对“要求解除紧急戒严令”进行投票,结果一致表决通过。面对这一结果,尹锡悦不得不撤销“紧急戒严”。从宣布到撤销,前后不过六小时,堪称“闹剧”。
韩国戒严和拜登赦子有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惟有一点——美韩都是实权总统制国家。如果说全权特赦是“帝王总统”的标配——更准确地说,是君主制残留,那么这次戒严是总统—国会屡次发生冲突、长期相持不下的铤而走险之举。1987年韩国民主转型,但宪法仍沿用1948年独立宪法,只是对原宪法做了第八次修订。虽然美韩宪法有重大不同,譬如韩国实行一院制而美国是两院制、美国实行联邦制而韩国是单一制,但在总统制这个问题上,韩国宪法很大程度上照搬了美国。
韩国宪法第66、67、70条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普遍、平等、直接、秘密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总统是武装力量总司令(第74条)。这表明韩国总统的选举方式和职权和美国很相似。虽然美国总统由选举院间接选举产生,州层次上“胜者通吃”的计票规则有时会扭曲结果,但总统选举的总体效果和全民直选差不多。既然是直选产生,总统就有了和国会分庭抗礼的合法性资本。由于总统任期是固定的,如果总统和分开选举产生的国会发生政策分歧,总统不会倒台。相反,总统否决立法提案后,国会一般很难再次以超多数通过。只有总统被认定贪赃枉法,才可能受到国会弹劾,但这个程序相当麻烦。和总统制不同的是,议会制内阁是由议会多数党或党派联盟产生;如果内阁在重要政策问题上和议会多数发生分歧,那么内阁就失去了议会信任,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表决”随时罢免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