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也许是史上最伟大的史诗故事。但荷马(Homer)这部写尽漂泊归乡的长诗,被搬上银幕的次数有多少?答案是:不多。年纪稍长的观众也许还记得,在1954年那部意大利与好莱坞合拍的古装史诗片《尤利西斯》中,柯克·道格拉斯(Kirk Douglas)与独眼巨人(Cyclops)一个“眼睛”(闪闪发光)对一个“眼睛”(被烧成灰烬)地交锋。我们还可以算上那部享誉盛名的1968年太空奥德赛之作《2001太空漫游》。
不过,眼下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即将推出他那场关于荷马的鸿篇巨制——既符合字面、又极具文采(但愿如此),阵容更是群星云集——不妨换个角度提问,以求得到更丰厚的答案:荷马的《奥德赛》究竟有多少次在电影中“乔装改扮”现身?这与奥德修斯(Odysseus)本人回到其王国伊萨卡时的乞丐伪装颇为相似:在特洛伊鏖战十年、海上受折磨又漂泊十年之后,他返乡夺回妻子佩涅洛佩(Penelope),并诛杀挤满王宫的求婚者。
你看,我好像把整部“故事”都概括进去了,对吧?但其实并没有,因为严格说来,这里根本不存在一则完整意义上的“故事”。正如诺兰自己所说,荷马的《奥德赛》是“最早的非线性叙事”。这与《伊利亚特》不同,后者讲述了一场跨越十年、分成24卷的战争从爆发到结束的全过程。《奥德赛》并不是按从A到Z的顺序推进。这部规模庞大的“返乡”史诗,其轨迹是从A回到A:它以一种闪回式的方式,从伊萨卡的生活写起,然后在返乡途中,依次经历“字母表”般层层叠加的挑战、磨难和冒险(独眼巨人波吕菲摩斯(Polyphemus)、塞壬(Sirens)、女巫喀耳刻(Circe)——她的名字本身就带有“环绕”的含义)。因此,《奥德赛》从基地出发,再以流浪历险、情节繁复的方式归来,从本质上说,就是第一部“公路电影”。只是它发生在海上,而且是用近3000年前的古希腊长短短六步格诗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