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埃德•伯吉斯(Ed Burgess)时,这位18岁的小伙子刚刚干了9个月的侍者工作,接下来要去南美旅游半年。时薪6英镑,加上收到的小费,他总共挣了3500英镑。他准备拿这些当旅费。
我很想从一位内部人士那里了解,在伦敦繁忙的餐馆当侍者是什么滋味。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伯吉斯的语速极快。但刚到金丝雀码头Canteen餐厅时,他说得很少。他只是左右顾盼,观察这家餐厅。
“这地儿看上去真不错,”他说,“每个人看起来心情都很好。我愿意在这种地方工作。自从我当上侍者,我就开始注意以前从来不注意的事情:人们是否在微笑,他们走路是否带有目的性。这些经验使我远比以前更善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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